住建部启用

发布时间:2017-03-07 18:03:50

2016年11月1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了《关于启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建市综函[2016]122号),通告已对“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升级,并将平台更名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新平台”)。新平台定于2016年11月30日正式上线运行。

 

“新平台”涵盖了“建设工程企业、从业人员、建设项目和诚信记录”四类重要信息,所以被称为“四库一平台”。“四库一平台”的正式启用,预计将对资质申请、个人挂证、项目建设过程监管将产生直接影响。

 

1、个人挂证:通过平台可以按个人身份证号码快速查寻到此人在哪家单位注册,是否一证多挂,挂证单位与社保单位是否相符,将远处遁形。

 

2、资质申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经下发文件,涉及资质申请的业绩数据都来自信息平台,这将从源头封堵住资质申报的弄虚作假。

 

3、项目过程监管:通过新开工项目信息全部入库以及工程项目历史数据补录等完善工程项目数据库,并通过部省联通,实现项目信息共享,为项目过程监管提供有力抓手和数据支撑。

 

新平台的启用无疑会对挂证、资质申请、项目过程监管造成直接影响,但能否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还有待实践的进一步检验。

 

关于启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

建市综函[2016]122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和国土委: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线运行以来,在加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公开力度,促进建立全国统一建筑市场,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随着平台应用程度的加大,平台运行稳定性和数据准确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工程项目信息数据不完整,诚信信息数据较少,部省平台数据交换不稳定等问题日益突出。为此,我司对现有“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进行了升级,开发完成新版平台并更名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新平台”)。新平台定于2016年11月30日正式上线运行。为进一步做好新平台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访问新平台可以通过点击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主页“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栏目链接进入,也可以通过jzsc.mohurd.gov.cn域名访问。部省平台数据交换方式维持不变。

 

二、各地要继续推进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级一体化平台”)建设工作,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16]6号)要求,不断完善平台功能、丰富业务应用、提高数据质量。

 

(一)保证部省数据交换质量,确保数据更新及时、准确。各地要按照我部印发的数据标准完整准确的采集企业、人员、项目和诚信基础数据并及时与部中央数据库进行数据交换。

 

(二)保证部省联通。各地应建立保障机制,安排专人巡检,确保中间服务器正常运行,发现数据交换不成功或数据异常应及时解决或与我司联系。

 

(三)完善工程项目数据库。各地要加大工作力度,督促本地区所有地市新开工项目信息全部进入省级一体化平台。同时,要完善工程项目历史数据补录办法,回应企业诉求,方便企业办理工程项目历史数据补充入库,督促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加强补充入库数据复核,确保补录数据真实有效。

 

(四)完善诚信信息数据库。各地要按照省级一体化平台验收评估要求,进一步完善诚信信息数据库,并于2016年12月31日前将本地区诚信信息数据库中的数据传递至我部中央数据库。

 

我司将对各地省级一体化平台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落实好的地区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

 

三、我司将继续做好对各地省级一体化平台建设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各地在新平台使用和省级一体化平台建设、应用过程中,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司联系。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筑市场监管司招投标监管处明刚

电话:010-58933262

建筑市场监管司综合处 宋涛

电话:010-58933772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筑市场监管司

2016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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